一、项目名称
建阳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
二、优化成果要求
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的要求,立足南平市建阳区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开展建阳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表、佐证材料和数据库。
(一)方案表
按照以下8种情形开展建阳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并填写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明确调入面积、调出面积、优化前后城镇开发边界规模等情况。
1、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
2、灾害预防、抢险避灾、灾后恢复重建等防灾减灾;
3、衔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
4、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报部备案、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
5、已批准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6、用地勘界误差、比例尺衔接、历史上已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范围;
7、依法批准的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
8、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佐证材料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的要求,调入地块需根据其调入原因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PDF格式),佐证材料放置在对应情形的文件夹。
(三)数据库
数据库采用File Geodatabase格式(*.gdb),平面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具体的数据库建设需符合《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的汇交要求。
三、时间要求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优化成果。
四、验收要求
优化成果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核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后正式启用视为合格。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备城乡规划乙级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六、报价文件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城乡规划乙级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报价单。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单独密封投递。
七、报价文件投递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各意向单位于2024年11月4日前将相关报价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寄送至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79号南林写字楼2******资源局,逾期将不予接受。不接受传真或电话报价。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章女士 联系电话: ******
******资源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