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东山镇农业生产道路
招标澄清
致各投标单位:
******人民政府委托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了“ 弥勒市东山镇农业生产道路”的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作以下澄清说明:
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内容现进行修改:
原文为:
附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东山农业生产道路)”
现更正为:
附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东山农业生产道路)2024.11.20改”
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09日上午8:30。
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说明!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