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第二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澄清补遗书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第二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于2025年03月10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涉及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作如下澄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涉及财务报表年份要求的,均以招标公告中要求为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书面说明(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此要求不作为2024年新成立公司的强制要求。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新公司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供材料即可。
此项澄清不涉及实质性内容,其余内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由此给各投标申请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地 址: 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
联系人:吴师
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A座第11层1116-1118号
联 系 人:羊振
电话:******
******改革局
电话:0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