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采招类别/工程信息 正文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宁封科技有限公司晶正园区中试基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审批信息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4-11-13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有限公司晶正园区中试基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 13日至  202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晶正园区中试基地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香山大道51号8栋2层201室,主要研发、生产特种陶瓷,设有检测实验室,年生产特种陶瓷1.5万件。项目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均为128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环评机构

******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生活污水、实验测试废水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道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营运期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执行《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60-2019)表1排放浓度限值及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VOCs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