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建标准粮仓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新建标准粮仓项目(二次)已由******改革局以景发改综字【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中央预算内及县级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新建标准粮仓项目(二次)
******有限公司院内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标准粮仓1栋,建筑面积5236.00平方
米,购******消防安全等进行改造。(具体情
况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2 09:00至2025-02-12 1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2-12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康泰街589号1幢3层; 联系方式:张丽宁 0318-******; 接收方式:通过电子平台提交。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有限公司新建标准粮仓项目(二次)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景县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康泰街589号1幢3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耿胜龙 | 联系人: | 张丽宁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